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那么问题来了,2017年生效的法律文书,如何能够在2021年提审呢?
下面这个案件是李金风律师代理的一个再审案件,2017年生效,在2021年被提审。
Copyright © 2021-2024 北京安延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热线电话
18611686971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