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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纠纷

行政再审 是指对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裁定,在发现存在错误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审理的过程。以下是行政再审的一些关键点:

1. 启动条件 :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 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 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 申请途径 :

-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 由原审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3. 申请时限 :

- 一般应在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 特殊情况下,如发现新证据,可在知道或应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

4. 审查与审理 :

- 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再审条件;

- 符合条件的,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可以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 审理结束后,法院将依法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的判决或裁定。

5. 审查期限 :

- 一般情况下,审查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行政再审的相关内容。如有进一步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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