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纠纷
行政再审 是指对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裁定,在发现存在错误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审理的过程。以下是行政再审的一些关键点:
1. 启动条件 :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 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 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 申请途径 :
-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 由原审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3. 申请时限 :
- 一般应在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 特殊情况下,如发现新证据,可在知道或应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
4. 审查与审理 :
- 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再审条件;
- 符合条件的,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可以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 审理结束后,法院将依法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的判决或裁定。
5. 审查期限 :
- 一般情况下,审查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行政再审的相关内容。如有进一步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