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责任方是否构成违约?律师告诉你如何做合同风险规避和补救
在实务中,合同的履行,经常会受到第三方因素的影响。比如双方签订了供货合同,发货方也按时发货了,但物流公司中途出故障,导致交货延迟,客户要告你违约怎么办?今天我们就从三个方面,聊一下这个问题。
(一)合同的相对性:第三方不是“免责金牌”
合同的签订,本质上是“你情我愿”的君子协定,效力也仅限于签约各方,第三方不是合同当事人,不能因为第三方的过错,就企望免除自己的责任。就像你借了朋友的钱,回头却不小心被小偷给偷走了,不能因为小偷的因素,就拒绝还钱。
2023年济南有家公司跟超市签订了便利店服务合同,交付了6万多元的费用,包括保证金3万、服务费等3万,后来因为物业公司原因,迟迟无法交房,便利店也开不起来,该公司想要终止合同,要回费用,但是超市扣着保证金不给,双方最终闹到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的问题归物业公司,但合同中写明了“中途终止不退保证金”,所以三万元的保证金不退。不过没有实际提供服务的服务费、没有交付设备的押金等,超市需要退回。
简言之,第三方的过错,不影响合同里的责任认定。
(二)构成违约≠必须“全赔”,责任范围是关键
因为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虽然仍然构成自己的违约,但违约的责任范围却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从违约责任的角度着手,尽量给自己减轻责任。
尤其是,如果责任方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及时通知对方、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等,法院可能会酌情减轻责任。
(三)追偿权:责任方的找补途径
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并不是只能“哑巴吃黄连”全部自己承受。如上述济南超市案例中,法院判决超市退还部分费用后,超市可以依据与物业的合作协议,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需要注意一点,追偿是需要证据支持的,比如物流延迟交付导致违约,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发货方要先行承担延误责任,然后需要拿着物流合同、延误通知、与客户的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再去找物流公司追偿,如果没有这些证据,那后果很可能要自己全部承担了。
律师建言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尽量考虑全面一些,埋好伏笔,将可能涉及到的第三方因素都考虑进去,比如物流公司、供应商、分包商、审批部门等。要提前在合同里面约定清楚,如果因为这些特定第三方导致延迟或无法履行,该如何处理(比如延长工期,但不赔付违约金等),提前将可能的风险损失降下来。
一旦因为第三方除了问题,马上要通知(尽量用书面)你的伙同伙伴,解释清楚情况,并告知你正在采取的补救措施。
同时要保留和第三方的合同、沟通记录、导致问题的现场情况照片视频等,以及你寻找替代方案和补救措施的努力和花费清单....
所有这些,都是未来可能会帮你厘清责任、减少损失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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