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判决赔偿责任比例明显失衡,法院责任划分不公,不服判决怎么办?
其实官司打到最后,有时候争的不是单纯的输赢,而是责任应该如何划分。谁的过错比较多,谁的责任划分就多一些,这个基本道理大家都明白。
但实际判决时候,基层法院有时候会因为同情弱者,或者是太在意某一方的身份,或者对证据的理解有所偏差、漏了一些该考虑的因素,最终责任划分的就比较偏。
高院一般是不会随便去改动已经生效的判决,但如果原审判决的责任比例划分“严重失衡”,则就会动手调整。
什么情况算是“明显失衡”,给你举两个例子就清楚了:
案例一:有一个工伤案,工人在车间操作时候受伤了,一审的时候,法院看工人受伤挺严重,企业也存在安全培训不到位的问题,管理有疏漏,判企业承担80%的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再审的时候,高院经过仔细审核证据,发现这名工人明知道操作规程,却为了省事故意违规作业,他个人错过非常大。企业顶多算是管理漏洞,原审的判决等于让企业为工人的故意冒险行为“兜底”。最后高院判决企业承担60%,工人自己承担40%,理由也很清楚“同情不能替代责任划分。”
案例二:有个老人在家使用电器起火受伤,原审法院认为是老人“使用不当”导致的,所以判生产厂家只承担30%的轻微责任。再审的时候,发现了新问题:有证明表明,这款产品本身就有设计缺陷,而且厂家之前就收到过好几次消费者类似投诉,却一直隐瞒不报。最终,高院将厂家的责任比例大幅提高至70%。
高院调整责任比例,不是死抠法条,而是基于以下四种因素考虑:
(一)审查判决依据
高院会重新梳理案件所有证据,查看原审责任划分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撑。
比如在上面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中,原审法院没有重视消费者提供的产品缺陷证据,导致企业责任判得过轻了。
而高院则通过仔细查看产品检测报告、用户反馈等,如果发现产品确实存在设缺陷或制造问题,那企业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就得大幅提高。
(二)参考同类案例
高院会参考同类型案件的判例,如果发现原审判决,与大多数同类案件的责任划分差异过大,那就可能存在问题。
(三)考量实际过错
高院会重点看双方实际过错的大小,谁错的多,谁自然要承担的责任越大,天经地义;
可有些判决,看似是依法判决,实际是存在“同情弱者”、对“大单位”有偏见,或者将情绪揉进了责任划分,导致天平失衡。
(四)损失链条是否被拉长
高院会仔细核查判决认定的每一项损失,审查和对方的过错行为之间,有没有直接的、合理的因果关系。
比如一个主责轻微的事故,结果连带停业、误工、精神赔偿全都添加进来,最后赔偿额比常规翻了几倍——这就不是判案,而是惩罚了。
所以对哪些被硬塞进来的、牵强的损失,要坚决从责任链条中剔除。
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遇到判决责任比例明显失衡的情况,不用慌。
要赶紧搜集能够证明责任划分不合理的证据,搜集更多的同类案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再审申请,并将重心放在“过错对比”上,将双方每一个过错行为都详细列出,并算清楚“损失账本”,让法官一目了然看到问题所在。
总之,司法的权威,不在于判罚轻重,而在于责任是否划分清楚精准,是否能经得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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