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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再审潜规则大揭秘:开庭并不是标配,书面审查才是常态,写好申请书比准备开庭更关键

作者:李金风再审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25-12-13 09:36点击:

再审与一审和二审不同,开庭并不是标配,书面审查才是常态;

在一审和二审的时候,一般都需要开庭审理,否则就可能因为“剥夺当事人辩论权”而被发回重审;但是在高院再审中,大部分案件都不需要开庭的,直接通过书面材料裁定。

高院的现实问题是“人少、案子多”,所以高院的法官们,一般都是先通过书面材料判断案子是否有问题,是否有重启再审的必要。

90%以上的案子,在办公室“会诊”之后就被直接驳回,连听证的机会都没有。

只有少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案子才会开庭:比如出现了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原审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存在重大争议的,或原审存在重大程序性问题的,或者适用法律存在严重分歧的,类似这样的情况才可能安排庭审。

但是即便开庭审理,高院的法官不会让你从头陈述一遍,基本都是直奔主题。我十年前刚做再审律师的时候,经历过一次高院再审开庭,整个过程不到四十分钟。我都没机会念代理词,法官直接打断说:结论我们都看了,直接说关键问题吧。然后三个问题,全部都是核心事实和证据链的断裂点;对方答不上来,庭审后半个月,裁定就下来了——提审。

有些当事人执着于“当庭辩论”,法官可能打个电话:你说的几点,书面材料已经很清楚了,再开庭意义不大。潜台词就是“你该说的,都应说了,没说的,也不是开个庭就能补上的”。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不开庭都合理,如果是那种关键事实存疑、新旧证据打架等情况,不开庭就可能违法了,这种情况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再审的本质是审查,而非重审。所以,对当事人来说,申请再审,书面材料比庭审材料更重要,先把材料写扎实了,再审申请书要逻辑严谨、陈述清晰、证据充分、语言精炼,哪怕不开庭也能赢。 如果材料混乱、漏洞百出,即便开庭也难以翻盘。


我们擅长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另辟蹊径,挖掘出胜诉点,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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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不可思议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把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分析到位不难破解,但困难在于思维固性以及法律认知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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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风再审律师团队:

15300150035、1861168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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