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再审申请超期怎么办?当事人没有提出已过法定再审期限抗辩的,法院会主动审查吗?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1-23 07:36点击:

再审被申请人未提出已过法定再审期限抗辩的,法院能否依职权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是否已过法定再审期限?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衡水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裁判要旨:

法院应依职权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是否已过法定再审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本条是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的规定。

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生效判决的既判力,避免经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可能被提起再审的不安定状态,从而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另一方面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避免影响对方当事人对生效判决稳定性的信赖利益。

据此,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以外的其他事由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而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申请再审的同时,一并提起其他再审事由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观点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10期案例

文号:(2018)最高法民申6278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我们擅长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另辟蹊径,挖掘出胜诉点,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

我们的信条:绝大部分案件,只要有悖公平原则,都会有生机,这个生机也许不可思议,也许意料之外,但一定存在。

种种不可思议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把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分析到位不难破解,但困难在于思维固性以及法律认知不到位。

15300150035、18611686971

留言反馈

如有法律问题咨询,或者法律合作,欢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