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申请再审时能提出新证据和新事实吗?法院会审查吗?新疆高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

作者:新疆高院 发布时间:2025-11-29 15:42点击:

再审申请人李×与被申请人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申请再审案

——侵权纠纷案件中,再审申请人在申请再审中提出新的侵权事实,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一)基本案情

李×以董××前期耕种涉案土地时未上地肥并且没有将该情况告知自己导致自己种植的农作物没有收获为由,以董××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董××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李×的诉讼请求。

李×不服,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提出董××存在将“百草枯”打在玉米杆上、雇佣他人将自己种植的玉米烧毁等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裁判结果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李×在申请再审中提出董××将“百草枯”打在玉米杆上、雇佣他人将其种植的玉米烧毁的问题,已经超出了本案诉讼的审理范围,应不予审查。

遂裁定驳回王××的再审申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我们擅长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另辟蹊径,挖掘出胜诉点,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

我们的信条:绝大部分案件,只要有悖公平原则,都会有生机,这个生机也许不可思议,也许意料之外,但一定存在。

种种不可思议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把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分析到位不难破解,但困难在于思维固性以及法律认知不到位。

若你正陷在法律难题里,别着急。

愿意的话,可跟我们谈一下具体情况 —— 说不定就能找到翻案破局的突破口。

李金风律师团队:

15300150035、18611686971

留言反馈

如有法律问题咨询,或者法律合作,欢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