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胜诉案例
 
  业务范围
北京再审律师网
联系人:李金风律师
联系电话:18611686971
微信:jinfenglawyer
Q Q:1669029817
E-mail:zaishenyanjiu@126.com
 
首页 - 业务范围 -    
民事再审指南21、民事再审的特点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8-9-12

21、民事再审的特点

民事再审不是实体审理程序,仅仅审查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再审标准的依据为再审案由。再审程序中法官审查也不是以事实为依据,而是以申请人的申请理由为依据,即使终审判决中存在极大的事实认定错误,法院认为再审事由不成成立,也不会裁定再审。

再审事由是再审申请的核心,一切围绕再审事由而不是客观事实进行,这是再审程序与一二审程序的不同之处。

但再审事由做为核心并不意味着客观事实不重要,可在再审申请书中做为案件进行阐述,毕竟法官也是人,会有自己对案件事实的判断。



[ 打印 ]    [ 关闭 ]   
   上一篇:民事再审指南22、再审事由
   下一篇:再审指南20:再审受理

版权所有 北京再审律师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邮编:100025
电话:010-50959999 QQ:1669029817 邮箱:zaishenyanjiu@126.com
Copyright © zaishen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9253号-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