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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6-10-18

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你司《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函》收悉。经研究认为,夫妻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该房时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只是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2000217日,[2000]法民字第4),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编: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0年第4(总第4),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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