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所涉事实.如果双方合同明确约定了生效条件,则只要条件具备,合同就发生效力。但有一些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不是很明确,例如,有的合同约定,合同生效需要一方获得上级部门批准;有的合同约定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才生效;有的合同约定需经相关行政机关批准方能生效;还有的合同约定当一方履行至某种程度合同方生效等等。这类合同双方往往在合同生效与否问题上各执一词。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须经一方当事人上级批准的纠纷中,双方通常会边履行、边等待批准。如是履行的内容是实质性的,即合同的主要内容,须经一方批准的条件就不能影响合同生效的认定。对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约定,实践中,通常产生的纠纷是因为只签字没有盖章,或只盖章未签字。处理这类案件要结合合同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定。权利人一方缺乏签字或盖章通常不能认定未生效。义务人或称责任人一方缺乏签字或盖章,要注意审查合同巧容是否显失公平,是否为义务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合同实质履行为条件的,履行之后,双方再以签字或盖章缺乏为由主张合同未生效,不能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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