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软件著作权 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将包括程序和文档的软件作为一种作品。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不论是否进行著作权登记,均享有著作权。按照WTO规则,协议国之间的版权互相认可。考虑到软件作品的特殊性,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主要依据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软件版权保护的必要条件,但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版权登记材料法律上是认可的。 二、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内容 软件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这是法律授予软件著作权的专有权利。人身权是指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财产权是指使用权、使用许可和获得报酬权、转让权。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本条第(三)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权利人向他人同时转让使用权、使用许可和获得报酬权,即将所有的财产权让予他人。
三、软件的其他保护方式
主要是专利和商标的保护方式
1、专利权:应用端的工程技术、技巧性设计方案,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2、商标权:产品名称、软件界面等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可以申请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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