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再审法律

关于"人民检察院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后,法院应该如何处理"的法律条文规定

作者:法律条文 发布时间:2025-09-26 11:52点击:

第四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一)抗诉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抗诉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抗诉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2年4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我们的经验:很多案件,尤其是重大复杂案件,因为牵扯因素较多,生机点反而比普通案件要多,这个生机也许不可思议,也许意料之外,但大都存在。

种种不可思议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把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分析到位不难破解,但困难在于思维固性以及法律认知不到位。

若你正陷在法律难题里,别着急;

愿意的话,可跟我们谈一下具体情况 —— 说不定就能找到翻案破局的突破口。


李金风再审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5300150035、18611686971

QQ号:3935343049


留言反馈

如有法律问题咨询,或者法律合作,欢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