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后,应于三个月内完成审查,或裁定再审,或驳回,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延长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施行日期:2024年1月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我们的经验:很多案件,尤其是重大复杂案件,因为牵扯因素较多,生机点反而比普通案件要多,这个生机也许不可思议,也许意料之外,但大都存在。
种种不可思议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把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分析到位不难破解,但困难在于思维固性以及法律认知不到位。
若你正陷在法律难题里,别着急;
愿意的话,可跟我们谈一下具体情况 —— 说不定就能找到翻案破局的突破口。
李金风再审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5300150035、18611686971
QQ号:3935343049